寧夏一名牛姓男子早前向買家郵寄兩個價值4.5萬元(人民幣,下同,約5萬港元)的古董,並購買保價服務,詎料在速遞公司順豐速遞運送途中損毀,失去收藏價值。經多次擾攘,雙方同意以順豐賠償4萬元(約4.5萬港元)和解。有律師建議,速遞公司盡快完善報價制度,可參考《郵政法》以保價作為發生貨損時的賠償金額,避免類似糾紛發生。
牛男於5月12日向欒姓友人出售一對清光緒年間製造的「粉彩百蝶紋團龍盤」,委託西安市雁翔路順豐速遞網點寄送,並按照每萬元50元(約56港元)的保價標準,支付250元(約278港元)保價費,即為瓷盤保價5萬元(約5.6萬港元)。詎料欒男收貨後發現,兩瓷盤邊緣破碎,失去收藏價值。
速遞公司客服人員周四(2日)回應稱,購買了保價服務不能直接按照保價價格來賠償,需要結合產品的實際情況來綜合計算賠償價格。客服人員要求牛男自費找國家級別的鑑定機構對古董進行價錢鑑定,公司才會作出賠償。牛男認為鑑定公司費用過高,不接受此說法。
事件曝光後,速遞公司負責人周五(3日)聯繫牛男表示,相關賠償金額將於下周一(6日)發放。牛男隨後回應稱,保價協議確實無寫明全額賠償,「雖然有損失,但能拿到這些也可以接受」。
July 04, 2020 at 12:29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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